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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:“多规合一”改革见成效城市治理水平上台阶

栏目: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:2018-03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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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是全国“多规合一”改革试点的副省级城市,把“多规合一”改革与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结合,简化环节、优化流程、提升效能,加快政府职能转变,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,有效地促进了厦门实现机制活、产业优、百姓富、生态美。

统筹规划,构建统一的空间体系

厦门以统筹规划为方向,制定空间战略规划作为顶层设计,引领空间规划体系,通过“多规合一”统筹协调各类空间性规划,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,形成全域空间一张蓝图,通过配套协同机制的完善,推动空间性规划的协调,保障空间规划体系的顺利运行。

厦门制定了《美丽厦门战略规划》,提出两个百年愿景、五个城市定位、三大发展战略、十大行动计划和共同缔造路径。通过战略规划对城市经济、社会、环境等各方面发展进行全局性、长期性、决定性的指导,使之成为引领厦门城市发展的顶层规划。

以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作为切入点,厦门着眼于搭建城市统筹发展平台。2014年以来,厦门对全市各主管部门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进行了收集整理,协调各专项规划之间的矛盾,划定控制线体系,构建了覆盖全域的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与“一张蓝图”。

首先是整合城乡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主要的空间性规划,划定控制线体系,明确保护与开发边界,划定生态控制线981平方公里、城市开发边界640万平方公里,确定了各区的面积、人口容量、水资源容量等空间容量。

其次是统筹全市各类空间性规划,形成厦门市统一的一张蓝图。以空间战略规划为引领,统筹整合各类空间性规划,构建形成以生态为本底,承载力为支撑,以“生态控制线”“城市开发边界”“海域系统”“全域城市承载力”四大领域为基准,以各部门专项规划为落实的全域空间规划体系,初步形成全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。

厦门成立了以市主要领导任组长的“多规合一”工作领导小组,将规划局变更为规划委员会,规划部门成为承担起规划统筹协调职能的综合部门,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规划委。2017年,颁布《厦门市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管理办法》,赋予市多规办对涉及空间性专项规划的协调权限,强化对专项规划的编前管理、批前审查和批后维护的职能。

规划统筹,搭建城市发展与治理的平台

在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下,厦门注重以规划统筹空间发展、项目发展,搭建起信息共享的平台、项目规划实施的平台、建设项目管理的平台,将过去“以项目为引导规划”向“以规划统筹建设”的发展方式转变。

构建全市统一的空间信息管理协同平台,实现各部门规划信息资源共享共用,及业务协同办理。目前,平台已纳入“一张蓝图”、城乡规划、国土规划等9大类51个专题260个图层的空间规划数据及业务数据,平台接入市、区部门、指挥部共计241个部门,确保各部门使用同“一张蓝图”;

建立以战略规划为长期引领,以发展规划、近期建设规划等五年规划为近中期抓手,年度项目空间实施规划为年度落实的实施体系。在五年阶段,五年发展规划项目的落地安排,与规划部门的近期建设规划协同编制。在年底阶段,通过项目空间实施规划的编制,统筹安排下一年度财政性项目和社会资本项目的资金、空间及政策,为规划统筹年度城市建设、项目顺利生成奠定基础。依托平台创新项目生成机制,在项目审批前期,建立以发改、规划、国土等部门为主、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,提前落实投资、预选址、用地指标等条件,促使策划生成的项目可决策、可落地、可实施,并为审批提速创造条件;

而厦门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取得的成效,主要在两方面:一是推行“一张表”受理审批,优化审批流程。实现行政审批由过去的串联式审批变为并联式审批,由“1N”变为“N1”,由多环节多层次变成扁平化高效率,既极大减轻了报建单位负担,也大幅提高了审批效率。改革后,财政投融资项目审批时限从359~532日压缩到149~198日,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审批时限从202~305日压缩到129~166日,其中规划部门的“一书两证”审批时限仅为15~35日;二是简政放权,推行审批告知承诺管理。编制规划审批管理“四清单”,即权力清单、服务清单、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,深化“宽进严管”改革思路。建立信用体系,加强批后管理,将监管与信用体系紧密结合。

依法行政,创建保障改革制度体系

旨在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,厦门还推进了“多规合一”立法与规章制度,制定了《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》,作为全国首部“多规合一”立法,为厦门“多规合一”管理提供有效保障。此外,出台了《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》《厦门市生态控制线管理实施规定》,将生态控制线管控纳入地方立法,明确管控规则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。

在空间规划编制上,出台了《厦门市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管理办法》;在项目生成与审批方面,出台了《厦门市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厦门市财政投融资项目可研联评联审暂行办法》《厦门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运行规则》《进一步推进“多规合一”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的实施意见》等配套制度,保障“多规合一”改革后的新流程每一个步骤都有章可循。

值得关注的还有,厦门提升整合全市监管平台,在建设项目审批协调监督、效能督查、事中事后监管、建筑市场“黑名单”管理等方面出台管理办法或实施方案,实现审批全流程监督管理。

(内容来源网络)